“最严监管”出台,长租公寓赛道会消亡吗?
文
张康喆日前,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》,针对“资金池”“长收短付”“租金贷”等作出规定,全面强化对分散式长租公寓企业经营监管。
近年来,长租公寓行业“爆雷”事件多发。
有关企业采取高进低出、长收短付、租金贷款等违规行为拼命扩张。
一旦埋下的隐患集中爆发,“资金链断裂”“卷款跑路”就会轮番上演,社会被动买单、政府被迫接盘。
北京出台的政策对症下药,行动迅速,具有示范意义。
一方面,监管措施基本覆盖当下长租公寓市场的主要痛点难点,既首次明确禁止“长收短付”,又严控“租金贷”拨付对象,还提出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等,为住房租赁企业日后的经营行为划出边界,断绝了长租公寓高风险经营模式,有助于逐步消解长租公寓行业的金融属性,回归民生领域应有价值。
另一方面,监管措施并未阻断长租公寓行业的发展空间,而是“靶向施策”,针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规定。 如此一来,行业优胜劣汰,整体门槛上升:以违规模式扩张的企业将被主动引爆、淘汰出局,同时倒逼长租公寓企业精细化运营、聚焦自身运营能力和产品服务建设,使相关企业重回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轨道,行业发展基础会更加夯实。 风险防范有堵还要有疏。
只有当运营规范的租赁企业与机构有了持续规模化的资金支持,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有关企业挖空心思建“资金池”的想法。
未来,还应尽快促进对有良好声誉的租赁企业的金融政策落地,为营造“良币驱逐劣币”的健康市场环境创造条件,让住房租赁市场真正健康繁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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